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各市、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我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备案审查工作,自治区卫生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及备案审查工作,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区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按规定需要建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以及企业标准的备案、修订、复审、延续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自治区卫生厅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 备案的企业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五条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七条 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八条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企业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4位组成。 第九条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及电子版;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五)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证明复印件一份,其他企业提供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 (六)其它。 第十条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应当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目的意义和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标准比较适用下列原则: (一)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比较; (二)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时,与国际标准比较; (三)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时,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比较。 第十一条 备案的企业标准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应当确保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根据备案的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我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指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机构,负责具体承办企业标准备案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咨询服务; (二)承办企业标准备案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 (三)受自治区卫生厅委托,管理我区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我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日常业务、信息收集汇总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五)负责我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信息通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承担自治区卫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三条 收到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时,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企业标准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即时告知当事人不需备案; (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立即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补正; (三)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其备案。 第十四条 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助备案企业完成企业标准专家技术审查,并核准对审查情况进行收集核准后,报自治区卫生厅核准备案,不得收取备案费。 第十五条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依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卫生厅审批意见,对同意备案的,在企业标准文本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含骑缝章),同时在备案登记表上标注备案号,并加盖“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标注的备案号和加盖的备案章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不同意备案的,应说明理由,并通知企业。 备案号编排格式为:QB64/(四位顺序号)S──(年代号)。顺序号由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编排。 第十六条 企业标准备案前需经专家技术审查,并签署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专家技术审查组由3~5人组成,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直接参于企业标准起草的相关人员不得作为专家技术审查组成员参与评审。 第十七条 企业标准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通过,企业应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 第十八条 参加标准审查的专家在审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保证审查结果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并对审查意见负责。 第十九条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在发给企业标准备案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宁夏卫生监督信息网(http://www.nxwsjd.gov.cn/)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名录,并同时将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发送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标准应向社会公开,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应当在备案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 (二)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 (三)企业标准需要延续备案时; (四)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标准经复审后,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认为需要修订的,在修订后重新办理备案; (二)认为需要延续备案,向企业标准备案机构申请延续。 (三)认为需要废止的,向企业标准备案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二条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企业经复审认为备案的企业标准继续有效,无需修订的,应当填写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于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备案机构申请延续备案,备案机构受理并审查后,对同意延续的企业标准,应在原备案企业标准上加盖延续备案章,延续备案无需专家技术审查。 备案的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但企业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原备案机构应当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办理的,原备案机构应当注销备案。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按有关规定对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注销企业标准备案向社会进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或引用标准更新等(技术难度较小的内容),需要修改已备案企业标准的,其企业标准应当在修改后重新备案,专家技术审查组由3人组成,并签署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卫生厅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应当予以注销。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卫生厅在注销备案前,应当告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企业要求听证的,自治区卫生厅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解释。
调味品网(www.tiaoweiwang.com)行业招商批发平台,提供食品,干货,香料,火锅底料,调味品,酱油,醋,糖,香油,鸡精,调料,味精,番茄酱,芝麻酱等市场行情。
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技术手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厅虫害报告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条 为了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农作物有害生物预报,防御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保护农作物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作物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作物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是指按照农作物有害生物调查
0评论2023-04-17477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2006年11月起,我区开始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首批列入准入范围的有保鲜膜、塑料桶、复合膜袋、塑料编织袋等3类39种产品。 今后两年内,我区将逐步对金属、纸、陶瓷等所有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
0评论2023-04-17427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宁夏记者站,2022年宁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 56名来自医学、农业、食品、毒理、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了该区首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即日起,他们将正式承担起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 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为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支持,该区正式成立宁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其56名成员都是经各部门及单位推荐后,由卫生厅聘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 56名专家上任后
0评论2023-04-11244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法,宁夏食品安全区名单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在银川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齐同生,自治区副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姚爱兴,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了2012年工作,表彰了2011年度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自治区政府与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签署了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齐同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明确了
0评论2023-04-11348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规范企业管理,认真抓好自查自纠,严格惩处违法行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方案,使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的模式,细化监管责任,抓住监管难点
0评论2023-04-11651
宁夏食品安全活动,宁夏关于食品安全责任的规定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2011年2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召开2011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郝林海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齐同生作重要讲话,并代表自治区政府与5个市政府、9个监管部门分别签订了2011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冯炯华,政府副主席姚爱兴,政协副主席安纯人,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20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县(区)主管领导及卫生、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
0评论2023-04-11501
宁夏生火锅底料厂家直销,宁夏老火锅底料定制厂家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 自2011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餐饮服务环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火锅底料清查行动,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依法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对火锅底料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该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紧抓重点环节,全面清查火锅底料。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紧抓清查重点环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对辖区内的各类火锅店、麻辣烫店、大中型宾馆饭店的原料采购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监
0评论2023-04-11442
宁夏回族自治区小作坊管理办法,宁夏小作坊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 为了贯彻落实日前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3月31日,宁夏正式启动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在生产加工环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健康、产品包装,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方法,以及进货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同时,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或回收产品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流通环节,要重点检查食
0评论2023-04-11536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试形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为使201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清、亮点新、措施明,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规章制度符合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指导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2010年2月24日至3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薛塞峰一行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等地,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单位和餐饮服务企业、小餐馆、食品摊贩等,实地了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查找安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和措施。期间,组织召
0评论2023-04-11592
宁夏食品安全理念,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 2009年8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召开自治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上,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薛塞峰做了关于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核心,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全区连续3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0评论2023-04-1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