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局第102号令)于2007年8月27日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10月22日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广大食品生产者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鉴于部分食品生产者尚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原规定要求的食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食品生产者在2010年6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食品可以继续使用符合原规定要求的原有标识包装,也可以在销售单元中通过加贴标签、另附补充说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标识中有关内容,保证全部标识内容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标准实施
保鲜膜是广州市民*常见的家中用品之一,但仍有许多消费者不知道保鲜膜不能加热、不宜包裹油脂类食品。不过,今后消费者购买保鲜膜将会"一目了然",了解哪些保鲜膜可用来包装食品及包装注意事项。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将从12月起正式实施。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增加了对原料的技术要求,对于使用的树脂要求必须为"食品级"原料。而且,可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将标识"食品用"字样,并将标示出"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
据了解,聚***(pvc)膜也是可用于食品包装的一种保鲜膜,但对人体的安全性有一定影响。而在新标准中,商家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的行为被明令禁止。
调味品网(www.tiaoweiwang.com)行业招商批发平台,提供食品,干货,香料,火锅底料,调味品,酱油,醋,糖,香油,鸡精,调料,味精,番茄酱,芝麻酱等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