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北京落点
北京4月份已实行“黑名单”制度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从2013年4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坊间对此形象地称为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北京市药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持续发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检查信息及结果。发布民众关心的如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哨点、12331投诉举报热线等便民信息,公开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动,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等涉药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全国情况
多地开始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今年6月,上海发布首份食品安全“黑名单”,两家企业和13名责任人被列入上海食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两家企业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底料回收加工后再次供应给消费者;被列入“黑名单”的有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从事病死猪的加工、销售以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的行为。
此外,云南、河北等省份也陆续公布当地的食品安全“黑名单”。
此前质量信用层面已经有建立“黑名单”的硬性规定。2012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实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旨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长效机制。
针对公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其网站上即时发布*新检查行动及检测结果等内容,包括“婴幼儿奶粉反式脂肪酸检测结果”及通报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全面启动”等信息。发布多种消费者投诉渠道,公开发布北京、广州等各地对于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保健食品等行为的检查和严厉打击的一系列相关措施,并多次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对违法医药广告进行公开曝光,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年度报告。对于检测中不符合规定的餐饮、医药公司通报处理结果,并在网站上设专题专栏对公众进行药品安全警示、网上购药安全警示等提示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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