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公告指出,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铝钾和**铝铵。
近年来,食品中铝的含量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铝不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机体长期摄入过多会蓄积在人体各**组织内,造成种种危害效应。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对脑组织及智力的损害,有人认为早老性痴呆病的痴呆、精神和神经紊乱等症状,可能与铝在脑组织一个叫海马回的部位蓄积中毒有关。
此外,机体铝摄入过多还可能影响磷、铁、钙代谢出现骨软化、贫血等其他健康损害。我国居民铝膳食暴露评估结果显示,面粉、馒头等面制品是膳食铝暴露量的主要来源,而7岁~14岁儿童,铝摄入量有**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此类人群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对于铝的耐受能力更低,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伤害,长期过量摄入铝,其骨骼和智力发育受到影响的危险性增大。今年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根据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含铝添加剂仅有**铝钾和**铝按,这意味着从2014年7月1日起,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所有的小麦粉及其制品均不得有铝成分检出,面粉“无铝时代”即将到来。
在此要特别提醒到生产企业的是,对于用到小麦粉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在采购原料的时候需特别注意“铝”项目的检测,避免2014年7月1日后仍有库存含铝的原料无法使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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