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把好食品安全关,是各监管部门的重中之重。12月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两次通告包括蔬菜制品、保健食品、膨化食品等在内的共16批次食品不合格信息,各地食药监局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节前饮食消费的注意事项,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多地开展专项整治
黑龙江省自12月9日起,在包括元旦、春节期间和冬季冰雪旅游旺季的100天时间里,集中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进行全覆盖检查,公众在重大节日期间购买食品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
青海省自12月1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近两个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和“两节”期间热销食品,监管部门将深入排查隐患和“行业潜规则”,切实做到食品生产经营户100%检查到位、发现违法行为100%查处到位、投诉举报100%核查回复到位。
此外,许多市、县也在近期开展食品专项抽查、监管。四川省德阳市针对节日大宗年货食品及农村市场热销食品范围,开展元旦春节食品专项抽检;安徽省淮南市将承办年夜饭和承接宴席的餐饮单位和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整治;海南省乐东县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县人民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消费警示注重细节
“不轻信,莫贪小,常保警惕心;细查看,多比较,购前深思量。”这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11月21日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警示顺口溜。
保健食品是逢年过节时的常备“年货”,临近元旦、春节,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时期。为了探亲访友、孝敬老人,一些消费者盲目选购保健食品,给食用者带来安全隐患。上海食药监局利用微博,通过图片漫画的形式,直观生动地提醒人们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擦亮眼睛”;湖南省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同样发布消费警示,从6个方面提醒市民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
“双节”来临之际,许多地区着眼细节,结合当地民众日常生活饮食习惯,发布消费警示。
天气渐冷,吃火锅成为广大市民喜欢的餐饮消费方式,羊肉消费进入高峰时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15日发布羊肉消费提示,从购买渠道、辨别方法、食用禁忌等方面为市民安全饮食做出提示;山东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月初发布冬季火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市民做好“选、煮、吃”,要求火锅店严控“油、肉、料”。
剑指农村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作为大部分食品生产源头的农村地区,因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成为监管工作推进的重点。
11月下旬起至12月中旬,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督查组直接督查与相关省(区、市)交叉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督查共9项,每一项包括多方面具体内容,而每个督查内容中又有多个督查重点。如“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情况”一项中包括“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出台情况;农村集市和庙会监管情况;校园及其周边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状况;流动摊贩及游商监管情况”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落实情况”两方面具体内容,而**个具体内容中又细化出“是否部署并开展相关整治行动或监督检查工作;是否能够提供有关行动或工作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是否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3个督查重点。
强化应急处理能力
守护国人“舌尖上的安全”,除了监督预防,应急处理同样重要。为了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近期,多地分别聚焦“跨区域应急”“质量安全处理”“应急救援”等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全过程开展演练,切实强化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群众安全。
11月15日,京津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在北京举行,演练以北京市朝阳区突发一起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为背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系列跨区域应急处置;12月14日,广西省南宁市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执法人员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12月16日,湖南省邵阳市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关注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强化食品应急处置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曾多次表示,要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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