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众多新规、标准纷纷出台,一些年前业已发布的标准也到了执行时间,然而走访市场,最直接的感觉还是规则不少,执行不多。
“定而未规”的规则
日前,新《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发布,6月1日起,所有不经包装的散装速冻面米制品不得上市销售,散装速冻饺子、汤圆等有望结束“裸卖”生涯,这也是对2004年版标准中“散装速冻食品必须标注厂家、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规定的二次升级,然而,已出台2年多的旧标准执行情况又如何呢?
在蒋宅口美廉美超市,记者看到,散装的速冻饺子、汤圆、包子、烧卖、南瓜饼等虽然都有防尘盖,但不少处于打开状态,盖上所贴标签印有生产年月日一栏,但没有一个填写了数字,也无任何保质期提示。
在中关村家乐福,记者发现,十余种速冻饺子的生产日期标签都印为“2006年11月13日”,而一位促销员搬来两袋“安井”速冻水饺,直接拆封倒入还剩一半饺子的格内,这袋水饺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06年10月3日”。
无独有偶,食品行业这样“定而未规”的新规在过去一年还有许多,如乳制品“禁鲜令”至今仍是波澜不惊,“鲜”字头乳制品还在热销。而去年12月商务部出台的《代可可脂巧克力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曾被认为会引发七成以上产品“销名”,但2个月过去了,除雀巢巧克力威化等少数产品在品名后加括号(代可可脂)外,绝大多数产品仍披着“巧克力”外套,在各大超市门口还有多个品牌的1元“巧克力”出售。
新规高处不胜寒
上周,由卫生部监督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结束公示,当媒体热炒“近百个禁用字眼”时,更多消费者在质疑:禁用“特效、全效、控油、除螨、改善内分泌、抗皱”,岂非是将现有化妆品广告一网打尽,主旨虽高,但如何执行?已经做好的广告能说改就改吗、违规了又如何处罚?
在京城各大商场化妆品柜台,记者看到,“特效、超强”及“抗皱、控油”等字眼在化妆品广告中非常普遍,欧莱雅直接把“抗皱”用于产品命名,各品牌几乎都有自己的“控油”系列、“特效”润唇膏、“倍护”滋养霜。新规要求“高于SPF30的防晒品只能标注SPF30+”,而目前市场上碧欧泉、资生堂等大多数品牌都有SPF50甚至更高的防晒产品。
打开电视,几乎所有耳熟能详的化妆品广告都涉嫌违规,即使所用词汇和禁用字眼不完全一致,但意思往往如出一辙,如玉兰油用“修复细纹”代替“消除皱纹”等等,而“肌肤新生”、“痘痘看不见了”等说法比禁用词汇更加夸张。
同样是针对广告,2006年8月,国家广电局、国家工商总局发出整顿决定,要求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许再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电视购物广告。而半年过去了,打开电视,“马上拥有完美身材”的皇家丽美内衣、“走路相当于跑步、弯腰相当于仰卧起坐、浑身发热感觉”的婷美整形内衣等仍在热播。
标准为何纸上谈兵
行业质疑:商务部、国标委、商联会等提出的不少“新政”让业界应对不足。
以去年12月1日实施的“蛋黄派”新规为例,业内人士认为标注方式大有争议,如按照新标准,目前市面上的“蛋黄派”将没有一种符合要求。目前该标准已延期至今年5月执行。 多头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长郝煜表示,国标委没有提过“禁鲜令”的说法,我们只是颁布行业管理标准。
而一位电视台广告部人员坦言:“各省卫视的人事任免权并不在广电总局,因此对广电总局禁播令执行不力实在不足为奇。”
处罚模糊:按照现行法律,橡果国际这类电视直销机构在买卖关系中只是销售平台,即使涉嫌虚假宣传也仅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则认为,国家工商总局此前也叫停过违规医药、医疗广告,但出台政策后相应的处罚措施跟不上,并没有对违规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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