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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12月11日,没有最小规格。
经查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资料得知,国家并没有对饮料的规格做出相应的规定,所以没有国家标准饮料最小包装规格。
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关批准、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标准。
(一)执行标准不同
固体饮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7101-2015)等规定。品种不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相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相关规定。
(二)监管方式不同
监管要求不同
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标签和说明书等,均不需要注册审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即可生产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格注册审批,并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后方可生产销售。
标签信息不同
固体饮料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相关规定。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不需要注册审批,所以标签上没有注册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必须注明产品注册号、适用人群、产品名称等,其中注册号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看清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三)食用人群不同
固体饮料不需要遵医嘱。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而专门加工配制成的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在医院或正规商超的特定区域,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选择购买产品。同时,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等方面,也要严格遵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切不可自行无限期随意食用。还要注意的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可以为0-3岁婴幼儿提供日常全部(或部分)能量和营养成分,但不能满足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幼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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