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发生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事件后,食品添加剂的名声一直不佳。许多消费者误认为:只要没有添加剂的食品就是好的和绿色的;反之,他们心里不免要打鼓。然而,人们有所不知,苏丹红根本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国家卫生部日前正式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22类、共1812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范围,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这项旨在满足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和公众不断增长的饮食健康需要而颁布的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根据1996年版标准修订而成,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
针对添加剂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的“误会”,专家不厌其烦地一遍遍解释: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一种非营养物质,它的种类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两大类。目前使用的大多属于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质量、档次和色香味,对于食品原料乃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于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对于食品加工工艺的顺利进行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广大消费者应在掌握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对其拥有正确认识:一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人类饮食文化进步的表征;二是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是有益的;三是天然品不等于安全,合成品不等于有毒。专家特别指出:迄今为止国内外任何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不是食品添加剂引起的,包括那个恶名昭著的苏丹红。实际上苏丹红并不是食品添加剂,人们往往把非法添加物同食品添加剂混同起来。据悉,新修订的标准吸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成果,并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监测和风险评估。
前段时期,少数企业利用人们的恐慌心理,故意打起了“添”字牌,在食品标签和广告上声称“本品不含防腐剂”,把自己装扮得水葱儿一般。由于多数消费者对食品防腐剂的常识和作用不甚了解,这类“商机”的确火爆了一阵。诚然,人们的担心有一定道理,毕竟食品添加剂多是化学合成物,不同程度地具有毒性,如超量和违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后,对会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但把添加剂等同有害物质的观点是狭隘和错误的。为了消除消费者的疑虑,也是为了严把产品质量关,新标准明确规定了四“不”原则: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新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其中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胶姆糖基础剂55种。
近年来,我国食品工业迅猛发展,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防腐剂、抗氧剂和保鲜剂等起到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对食品企业而言,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做到正确、合理、科学地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问添加剂的第一生命是什么?只有一个标准答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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