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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新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欧盟饲料添加剂中重金属的限量

   2023-04-11 互联网调味品网2860
核心提示: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通  报 1.通报成员: 欧盟 2.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及消费者保护总司,E部—食品链安全。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SC): 饮食增补剂,通常在第21、29及30章,尤其是2106, 2109, 3004项下的作为正常饮食补充的一系列食品产品。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欧盟成员国及批准向EC出口相关产品的第三国。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欧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

通  报 1.通报成员: 欧盟 2.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及消费者保护总司,E部—食品链安全。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SC): 饮食增补剂,通常在第21、29及30章,尤其是2106, 2109, 3004项下的作为正常饮食补充的一系列食品产品。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欧盟成员国及批准向EC出口相关产品的第三国。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欧委会文件SANCO/1524/2007, rev. 5— “ 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对食品内重金属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号法规”(提供英文,共5页)。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sps/EEC/08_0999_00_e.pdf 6.内容概述: 本草案对食品增补剂内的铅、镉及汞制定了新的最大限量。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铅的最大限量:3.0 mg/kg;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1.0 mg/kg, 单独由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构成的食品增补剂除外,后者最大限量拟定为:3.0 mg/kg;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汞的最大限量:0.10 mg/kg。 7.目的与理由: 食品安全 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食品法典委员会 国际兽医局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无 如已制定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提供适当的参考信息并简要说明与其不同之处: 9.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以下超链接(ENG/FRA/ESP)提供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2年6月10日有关成员国食品增补剂相关近似法(参考日期2006年3月21日)的第2002/46/EC号指令综合本: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2L0046:20060421:EN:PDF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2L0046:20060421:FR:PDF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2L0046:20060421:ES:PDF以下超链接(ENG/FRA/ESP)提供欧委会2006年12月19日有关规定某些食品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参考日期2007年7月1日)第(EC)1881/2006号法规综合本: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6R1881:20070701:EN:PDF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6R1881:20070701:FR:PDF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6R1881:20070701:ES:PDF前食品科学委员会(SCF)及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提供铅、镉及汞相关科学意见(英文版):铅: http://ec.europa.eu/food/fs/sc/scf/reports/scf_reports_32.pdf镉: http://ec.europa.eu/food/fs/sc/scf/reports/scf_reports_36.pdf汞: http://www.efsa.europa.eu/EFSA/efsa_locale-1178620753812_1178620763245.htm 10.拟批准日期: 尽快 11.拟生效日期: 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目前无法估计更准确的日期)。拟实施日期:2009年4月1日。 12.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13.备注:E-mail: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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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欧盟 制定了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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