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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糖精:
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6)规定:可用于酱菜类、复合调味汁、蜜饯、配制酒、雪糕、冰淇淋、冰棍、糕点、饼干和面包,最大用量为0.15g/kg;瓜子中最大用量为1.2g/kg;用于话梅、陈皮类为5.0g/kg。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婴幼儿食品中不得添加糖精。
糖精钠(19.001)
带壳炒货食品 1.2
去壳炒货食品 1.0
一项实验发现,摄入大量的糖精可以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消费者要尽量选择不含糖精的食品,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最好不要食用含有各类人工合成甜味剂的食品。然而,目前我国食品和饮料中甜味剂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在全国各地较为严重。市面上许多食品和饮料都添加了糖精等化学合成的甜味剂,这些东西吃多了都会危害人体健康。
糖精在许多国家基本被禁用
市场销售的商品糖精为无色结晶或稍带白色的结晶粉末,无臭或微有香气。1997年加拿大进行的一项实验发现,摄入大量的糖精钠可以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一些国家出台相似的法律法规,规定食物商品中如果使用了糖精,必须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的警示。现在,糖精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基本被禁用。但在我国一些小商店出售大量“三无”或地方小厂生产的小食品和饮料,如话梅、萝卜酸等腌制品和豆浆、豆奶、雪糕等,基本上都大大超标和超范围使用糖精,但在产品的标签上却很少注明含有糖精,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长期食用,健康安全已受到损害。
生产厂家如何瞒天过海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做过对比试验,一些正规的食品和饮料生产企业也在糖精的使用上玩弄“游戏”欺骗消费者。发现有些企业在一种饮料中使用好几种甜味剂,虽然每一种都不超标,但接近国家规定的最大使用量,加起来的总量远远超过人体每天允许的摄入量。还有一些食品和饮料生产企业完全用糖精代替食糖,由于糖精放多了味苦,为了“瞒天过海”,改善口感,再掺入味精到里面发生化学反应,这样消费者就吃不出糖精的苦味了;一些企业则把少量的糖和大量的糖精混合使用,让消费者感觉不出糖精的味道。既然一些化学合成的甜味剂可能对人体有害,为什么食品和饮料生产企业还滥用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关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牟取高利而为之。一位业内人士为我们算了笔账:糖精的甜度约为蔗糖的500倍,按目前市场价格,花16元买1公斤糖精就可以顶替市价为1150元的500公斤蔗糖。在巨额差价的驱动下,一些食品和饮料加工企业和个人,千方百计用糖精等甜味剂代替食糖来降低生产成本。
买商品要看清配料表
按照有关规定,如果产品中添加有甜味剂,则标签上配料表一栏中应明确标注甜味剂的具体名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饮料时,要仔细看清标签内容,对饮料所含的成分、容量、价格等心中有数,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广大消费者应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多食用天然糖,尽量选择不含糖精的食品,购买有良好信誉的商品;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应教育孩子,不要买校园周边的“三无”零食和饮料;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最好不要食用含有各类人工合成甜味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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