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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净水(饮料)属于商标分类第32类3202群组,小项号为:C320013;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纯净水(饮料)的商标达49851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矿泉水(饮料),群组号:3202,小项号:320015)类别的商标有37513件,注册占比率达75.25%
2.选择注册(啤酒,群组号:3201,小项号:320002)类别的商标有37320件,注册占比率达74.86%
3.选择注册(水(饮料),群组号:3202,小项号:320012)类别的商标有33020件,注册占比率达66.24%
4.选择注册(果汁,群组号:3202,小项号:320010)类别的商标有26790件,注册占比率达53.74%
5.选择注册(植物饮料,群组号:3202,小项号:C320015)类别的商标有25427件,注册占比率达51.01%
6.选择注册(饮料制作配料,群组号:3203,小项号:320008)类别的商标有22631件,注册占比率达45.4%
7.选择注册(汽水,群组号:3202,小项号:320035)类别的商标有20941件,注册占比率达42.01%
8.选择注册(无酒精饮料,群组号:3202,小项号:320031)类别的商标有18912件,注册占比率达37.94%
9.选择注册(奶茶(非奶为主),群组号:3202,小项号:C320008)类别的商标有17284件,注册占比率达34.67%
10.选择注册(苏打水,群组号:3202,小项号:320028)类别的商标有17254件,注册占比率达34.61%
1、需矿泉水商标样图;
2、申请注册商标所需应用的货品或服务项目范畴;
3、身份证件文档:
A.申请办理的:需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B.个人申请办理的:需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影印件。
矿泉水商标属于第几类
商标共有45类,不同的商品应当申请不同的商标,矿泉水属于商标的第32类。第32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综上,矿泉水想要获得商标的话,只能申请第三十二类商标,申请其他是无法通过的。
注册矿泉水商标的费用
注册商标的官费一般是500元,也就是说无论如何都需要500元的,但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材料准备问题或者流程问题,商标申请被驳回。如果是被驳回的话,申请的500元费用,也不会退回,而且浪费比较大的时间成本。第二种,如果是委托代理公司办理的话,以公司宝平台上的价格参考商标注册的费用在400-1280元,不同的服务可以自助选择。
矿泉水注册商标的流程
注册商标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流程,需要准备材料有如下:
1. 商标注册名称及图样,如果存在保护颜色的,还需提供彩色图样;
2. 准备申请人签字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3. 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 根据所经营的产品提供相应的注册商标的商品项目;
5. 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的,还需准备《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签章;
矿泉水商标注册的申请流程为:
1.准备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相关材料并提交;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后,商标局会对其进行商标形式审查,如果不通过的,那么需要补充注册材料,如果未能按时补充的,商标局将驳回该商标申请;
3.通过商标形式审查之后,会进入到一定时间的盲查期,这段时间能可能会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所以我们需要做好商标驳回复审的准备;
4.在商标盲查期之后,会对商标进行商标实质审查,该阶段由审查员判定商标注册申请是初步审定还是直接驳回。因为审查员在进行商标审查时,会存在一定的主观判断,为此我们需要及时准备商标复审准备;
5.通过商标注册实质审查之后,会对该商标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商标公告,在公告期内未有人提出商标异议或者异议申请不成立的,那么商标注册成功,并向商标注册方邮寄《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申请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转报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机构收到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三)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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