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好吃  食醋  快餐店  外卖  什么时候  酱油  餐饮  小卖部  中国  怎么做 

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几小时内上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多长时间上报

   2023-04-11 互联网调味品网4600
核心提示: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 从河南省政府获悉,为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我省将建立起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我省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为标志,分四级预警。 关键词:事故分级 100人以上伤亡病例纳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省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
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

从河南省政府获悉,为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我省将建立起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我省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为标志,分四级预警。

关键词:事故分级

100人以上伤亡病例纳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省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其中,如果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两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发生跨境(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国务院认为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处置的,将认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涉及两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将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涉及省辖市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较大危害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省辖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一定危害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关键词:信息报告

2小时内上报食品安全事故

发省食品安全事故后,谁来承担报告责任?预案明确规定了责任报告人,主要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单位的负责人;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卫生监督人员或者其他专业防治机构防治人员(包括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医务工作者、检疫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以及消费者等。

省政府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两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关键词:安全预警

其中,蓝色预警为预测将要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态可能会扩大。黄色预警为预测将要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橙色预警为预测将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红色预警为预测将要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预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郑州行动]

今后两年郑州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昨天,市政府出台了《郑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今后两年,我市将对食品安全各环节进行集中整顿。其中,保健食品乱“吹”要受罚。

据了解,在整治期间,我市将从7个方面重点进行集中整治: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加工环节整治;食品流通环节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整顿、畜禽产品质量整顿和保健食品整顿。总体目标是用两年左右时间使全市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中,我市将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查处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201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准运证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生鲜乳收购站,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取缔。

调味品网(www.tiaoweiwang.com)行业招商批发平台,提供食品,干货,香料,火锅底料,调味品,酱油,醋,糖,香油,鸡精,调料,味精,番茄酱,芝麻酱等市场行情。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陕ICP备2022013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