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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调味品的相关信息!8日获悉,进入5月份以来,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为预防餐饮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2年第1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公告指出餐饮经营者应做到五个“严把”:一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二是严把人员健康关。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三是严把场所环境关。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四是严把餐饮具消毒关。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五是严把制作过程关。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应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或热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慎食野生植物,原则上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和蘑菇。为避免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公告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一是防止交叉污染。应重点防控食品、食品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制作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间形成的细菌性交叉污染,特别是要防止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二是妥善存放食品。当熟制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时,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三是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以防止食品原料中的细菌存活。四是彻底清洗原料。泡发干制原料或培养芽苗类蔬菜,应定期更换用水,避免有害细菌的繁殖。对于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避免造成污染菌的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