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调味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饮料、零食、特产、调味品的相关信息,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入境旅客每人每次携带卷烟2条/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等情形的,国家海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旅客入境。如果入境旅客携带的烟草制品超过上述规定数量的,应当在《申报单》上如实填报烟草制品的具体数量,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二十三条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第二条第二款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三、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四)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中国海关出境最多允许成年人携带不超过400支(两条)的香烟。但同时需要了解欧洲那边的入境要求,因为欧洲的大多数国家对于香烟的入境,都控制在200支左右。只有意大利,荷兰,瑞士,奥地利,可以携带400支香烟入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烟草属于第二类物品,携带数量如下:?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扩展资料:
第一类物品: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
要求: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1件。
第三类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华结业之日止),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输海关手续。
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声明放弃外,应在3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输退运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百度百科--中国出入境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
调味品网wWw.tiaoweiwang.Com行业招商批发平台,提供食品,干货,香辛料,火锅底料,食品添加剂,复合调味品,酱油,醋,糖,香油,鸡精,调料,味精,番茄酱,芝麻酱等市场行情。